
生成式人工智能监管办法更“对症” 划定界限也留下发展空间 |
发布时间:2023-05-03 文章来源:本站 浏览次数:2678 |
4月11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始就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。专家分析,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多个层面的监管意见,强调权益保护,防止“滥用”行为,有助于我国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能健康发展。 ![]() 《征求意见稿》共21条,将“生成式人工智能”定义为根据算法、模型、规矩生成文本、图片、声音、视频、代码等内容的技能,明确“国家支撑人工智能算法、框架等根底技能的自主创新、推广使用、国际合作,鼓舞优先选用安全可信的软件、东西、核算和数据资源”。 ![]() 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供给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当恪守法律法规的要求,尊重社会公德、公序良俗,制止不合法获取、发表、利用个人信息和隐私、商业秘密。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向公众供给服务前,要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安全评价,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练习数据、优化练习数据来历的合法性担任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练习、优化练习数据,应契合法律法规要求,不含有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,数据包含个人信息的,应当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,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客观性、多样性。 ![]() 而在用户端,供给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依照规则,要求用户供给真实身份信息,发现违反法律法规,违背商业道德、社会公德行为,包括从事网络炒作、歹意发帖跟评、制造垃圾邮件、编写歹意软件,实施不正当的商业营销等,应当暂停或许停止服务。 ![]() 跟着ChatGPT火爆商场,群众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能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。截至目前,已有百度、华为、腾讯、阿里、京东、360等我国互联网企业布局生成式人工智能事务。技能的快速发展,给监管机构和商业生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也带来了更大的应战。 ![]() 业内人士表明,《征求意见稿》的出台,意味着AI职业的标准化步伐正加速,划定界限的一起,也为其留下了充分的发展空间,致力于避免“先污染后管理”的困境。跟着更多使用落地,一些潜在的风险将被知道和暴露,监管侧办法也会更加“对症”,《征求意见稿》只是第一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