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递费报销存在缝隙公司员工发现“商机”虚增快递费均被判刑 |
发布时间:2023-01-30 文章来源:本站 浏览次数:2646 |
某机车公司售后服务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,与快递公司业务员虚增快递分量侵吞虚增部分快递费。近日,经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职务侵吞罪判处冯某、经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;判处臧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 臧某是某快递公司业务员,担任对接当地一机车公司售后服务部。2019年6月,机车公司售后服务部科长冯某与其时的售后服务部组长吴某(另案处理)找到臧某和快递公司的另一名业务员黄某(另案处理),称机车公司的快递费报销存在缝隙,希望两边协作,虚报快递分量从中牟取利益。因为冯某、吴某担任售后件的快递邮递作业,能够替换和增减臧某的承运区域,臧某便容许了。之后,每个月冯某、吴某二人担任虚报快递分量,制作虚报后的报表,再由臧某、黄某二人按照虚增分量后的报表开具发票,与机车公司结算快递费后,将虚增部分费用“返还”给冯某、吴某。这样的协作关系一向持续到2019年末吴某调离该岗位。 2020年10月,臧某、黄某找到机车公司售后服务部新任组长经某,奉告其快递费报销环节这一缝隙,经某遂与他们持续协作,虚报快递分量。冯某得知后,又参加进来。 经查,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,臧某协助冯某、经某、吴某虚增快递费,个人根本没有获利;经某不合法获利7万余元,臧某不合法获利4万余元。 案发后,冯某、经某、臧某经电话通知至公安机关投案,照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,并向机车公司退赔悉数违法所得。 |